基石控股(01592.HK)公告,董事会建议于股东特别大会向股东寻求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透过额外增设3,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未发行股份,将其法定股本由50,000,000港元(分为500,000,000股股份)增加至400,000,000港元(分为4,000,000,000股股份)。所有有关股份在各方面享有同等权益。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案批准增加法定股本后,增加法定股本将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生效。
董事会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现有股份可获发四(4)股供股股份的基准,按每股供股股份0.105港元的认购价进行供股,以发行最多1,158,221,124股供股股份的方式筹集最多约121.6百万港元(计及抵销安排及开支前)(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记录日期止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供股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计及抵销的影响及扣除供股的相关开支)将不会超过约62.5百万港元(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记录日期止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及所有合资格股东悉数承购其各自于供股中的配额)。